宝马(进口)三系汽车自燃,要求厂家赔偿新车及各项损失
投诉人 | 王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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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宝马 |
投诉编号 | QT332561(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4-12-05 15:29:13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广东花都区镜湖大道粤之宝 |
里程数(KM) | 35981 |
购车时间 | 2022-06-30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我于 2022 年 6 月 30 号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镜湖大道的粤之宝4s店提一辆 3 系型号为 325li运动曜夜。车牌号为粤E7Y***。车辆至正常行程使用时间为 2 年半不到,行驶的公里数 35981 公里。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本人自驾车辆行驶到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景区p2 停车场停车约 30 分钟,汽车发生自燃。随后联系了消防、派出所、保险公司、以及 4s 店。随后 4s店要求要出示火警出警证明以及鉴定书才能拖出江西,要拖回购买的 4s门店。经后面消防、车商、厂家人员过来一起勘查发现是主驾驶椅底下的通风系统线路引发的汽车自燃。
本人诉求是车辆损失由您方全部承担,赔偿与原车同等价值或性能的新车。车上物品也因这次自燃受到损失,这部分也需要赔偿。虽然车商安排了代步车,但代步期间产生的油费、可能的车辆损耗等费用,希望能考虑补偿。另外,处理此事导致我误工,这部分损失也应由车商承担。还有这次车辆自燃给我造成了精神困扰,希望能得到适当的精神损失补偿。
12-09
最终结果
宝马(进口)回复:您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宝马(进口)数据统计:
投诉量674宗
完成率为98%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55%
发表临时结果165次
发表最终结果93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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