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汽车销售误导,导致退单纠纷
投诉人 | 吴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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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编号 | QT332514(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时间 | 2024-12-04 20:43:23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吉利汽车(深圳通联店) |
购车时间 | 2024-12-02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涉诉金额 | 1万元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合同写的“不得以个人原因退单,否则定金不退”。退单原因属于商家原因,我要求退全部定金。理由: 推销介绍过程中,销售误导消费,涉嫌欺诈。本人去店里想买的是该款车的2025款,展厅陈列的是旧的2023款。顾客角度想的是陈列着的应当是最新款。销售从始至终并未向我介绍这是2023款。详情。第一,我跟销售交流,多次要求看看烟波蓝色(2025款颜色名,23款没有,后续销售狡辩说23款实名星空灰也是蓝色),他并未提醒我这是23款没有这个颜色名。第二,我和他在车里面交流,我说旗舰款有独有的内饰颜色是吗?他模糊的说了个颜色,我提醒他,是橙色吧!(2025款独有颜色,2023款是蓝色),他直接回答“对!”。依然没有提醒我这不是2025款。。第三,我中间提过一次25款,我说25款有4个价格挡位的自动挡,外观有什么区别等等,他也没有提醒我不是25款。第四,2025款上市时间是2024年7月份,因为全程我都还是认为这是2025款,所以我觉得车的生产日期再远,也旧不到哪里去。我问他生产日期,他虽然说了没有3月以内的,但是含糊其辞没有说具体的生产日期。甚至签完合同第二天去才告诉我不仅是库存车,还是展车。合同纸面以及签合同前都没有明确表明是长达十一个月的库存车和展车,涉嫌欺诈,我有录音监控为证。
12-11
最终结果
吉利汽车回复: 针对您抱怨的服务态度问题,已妥善解决。您的反馈是对我们的重要提醒,促使我们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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