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汽车电池进水,保险公司拖至4S店维修换电池,刚开始4S店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4S店不报价,后面4S店又说电池供应商要调价不给报价,就一直推脱一个多月。后保险公司打款,4S店又说发货地疫情,换块电池一共70天,用各种理由来回推。疫情无法避免可以理解,前期供应商与厂家和4S店工作不协调导致延误维修,这难道不需要赔偿吗。我租的车,超长时间维修造成的损失,厂家不应该给赔偿吗。
刚才厂家打电话询问维修,至今为止56天,现在所有责任全部推到疫情上。我租的车已过还车期,我就想问厂家没疫情之前你们与供货商沟通不畅迟迟不报价(三个多星期)是谁的责任,现在赶上疫情了就全推干净了,这是一个大企业的责任担当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