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12月8日从一汽马自达4S店购买了一辆马自达3手动标准型汽车,排量是2.0的(从2008年1月起该品牌车型转由长安马自达4S店销售,我车的售后还是在一汽马自达).行驶至9000多公里时发现机油严重亏损,我7000公里时做的二保,跑到9000多公里检查机油已经不挂尺了,到4S店检测,他们把行驶的公里数记下,告知我还要做两次机油称量.经过两次称量,每次跑1000多公里机油尺就到底了,4S店确定烧机油,目前公里数为12000多公里,经4S店拆解发动机后得出由于活塞环对口造成烧机油的结论,4S店索赔员告诉我最多只能换短发.我的车刚跑了12000多公里就拆解发动机,而且不我人为损坏造成的,而是发动机设计缺陷造成的.据我所知,这不是个别现象,07年有一批2.0手动的发动机烧机油的居多,而且有一部分车主已经成功索赔了发动机总成.发动机是一辆车的重要零部件之一,只换短发,由4S店组装这样的处理结果我是不能接受的,我的要求是一汽马自达及4S店更换发动机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