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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星越L经销商隐瞒并欺诈销售展车,要求退一赔三
吉利汽车星越L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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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吉利
投诉编号QT341124(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5-11-18 10:16:40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贵阳市原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购车时间2025-11-01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12.11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建议继续完善证据链,重点收集购车前销售未告知展车身份的聊天记录、语音,以及能证明车辆在车展展示过的相关物料,如车展现场照片、视频等。同时,梳理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五十五条具体内容,明确自身权益及经销商应承担的责任。整理好这些证据和依据后,再次与经销商严肃交涉,明确指出其欺诈行为及应承担的退一赔三等后果,以强硬态度要求其满足诉求。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上次投诉标题: 吉利星越L经销商把展车当新车出售,要求退一赔三

我的诉求:1.销售商把展车当作新车卖给我,我已保留所有证据(照片、聊天记录及录音),充分证实销售商违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五十五条、《民法典》,经销商隐瞒展车身份,已侵犯了我对商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已构成销售欺诈行为。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求经销商必须赔偿我的一切经济损失,退一赔三。2.经销商总店:贵阳市原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巢凤街道贵州顺邦常发汽车城市场2期百马大道***号楼),分店: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嘉润路4S店(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嘉润路**号吉利4S店)。

3. 把展示车辆当新车卖给我的事实与理由:我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嘉润路4S店购买星越L长风版小型汽车。在10月31日前,我和4S店销售谈车价,都是通过微信谈成的。在11月1日中午才去4S店见到车,并提车。车价谈成后,交订金都是通过微信完成的,并要求销售通过微信把车架号发给我,这些都有微信聊天记录为据。当我看到我的车时,问车上什么保护膜都被撕掉了。销售赶紧说是他早上撕掉的,说是他的交车习惯,在客户提车前他都会把所有膜撕掉的,叫我放心(在说慌)。当我把开回家后,第二天早上即11月2日早上,通过他们门店的另外一个销售得知,卖给我的车是展车。接下来根据我收集的证据表明,事实上,车上的所有保护膜不是销售撕掉的。通过运车师傅给发给我的照片,我的车从他们总店运到分店所拍的照片来看,有图有真相,两边的照片显示都没有了保护膜和国家要求的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通过运车师傅的发给我的语音(师傅说他到南明分店时其他人都下班了,只有一个视频主播在店里,是主播收的车)和师傅所拍的车的照片来看,车上的保护膜在总店那边就没有了。这个事实就证明,车是展车。另外一个事实就是提车后的第二天即11月2号,我和他们总店的一名销售聊到此车是在10月23号至26号车展时作为展车展示(我有录音证据),再一次证明车就是展车。展车的事实得到充分的证明,和销售所有沟通都有聊天记录证据。销售说谎的事实故意诱导并欺骗我,成功让我交钱买了这辆展车。

上次投诉最终结果
吉利汽车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吉利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886-9888。

详情:1.我的诉求:经销商欺诈并隐瞒出售车辆的真实身份信息,把展车当作新车卖给一个不懂车的我,我已保留所有证据(车辆照片、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语音及电话录音),充分证实经销商违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五十五条,经销商已侵犯我对商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已构成销售欺诈行为。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求经销商必须赔偿我的一切经济损失,要求退一赔三。2.经销商
总店:贵阳市原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巢凤街道贵州顺邦常发汽车城市场2期百马大道****号楼),分店: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嘉润路4S店(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嘉润路**号吉利4S店)。3. 把展示使用的车辆当新车卖给我的事实。我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嘉润路4S店购买星越L长风版小型汽车。在提车之前,所有活动都是通过微信完成的(有微信聊天记录证据),包括谈车价、交定金等。在11月1日中午才去4S店见到车并提车,当我到达4S店看到我的车时,我问车上什么保护膜都被撕掉了。销售赶紧说是他早上撕掉的,说是他的交车习惯。在客户提车前他都会把所有膜撕掉的,叫我放心(证据证明:销售在说慌欺骗并诱导我,虚构撕膜的事实并故意隐瞒真相)。当我把车开回家后,第二天早上即11月2日早上通过总店的另外一名销售得知,卖给我的车是在10月23日至26日贵阳车展时,作为展示使用的车辆。

接下来根据我收集的证据表明,事实上,车上的所有保护膜不是销售在11月1日早上撕掉的。通过运车师傅所拍的给我的照片及微信语音可以证实:一是我的车从他们总店运到分店所拍的两边的照片显示,都没有了保护膜和国家要求的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二是通过运车师傅发给我的微信语音(师傅说他到南明分店时,只有一个视频主播在店里直播,是主播收的车,其他人都下班了),车不是销售收的车,更谈不上保护膜、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等是销售撕掉的。我与总店另外一名销售的通话录音、运车师傅发给我的车的照片及语音、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已经充分证实:一是经销商存在欺诈销售行为(主观故意虚构事实并隐瞒车辆身份信息;客观行为是把展示使用车辆当新车卖,我受骗产生错误判断付款造成经济受损);二是经销商故意隐瞒出售车辆是展车的真实身份信息。当我发现经销商把展示使用的车辆卖给我后,找销售理论,他说卖给我的展车也是新车,爱怎么样就怎么样,简直不把我们消费者放在眼里。就因为我们消费者是弱势群体,随便欺负?

车主相关投诉
2025-11-18 13:51
最终结果
吉利汽车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吉利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886-9888。
吉利汽车数据统计:
投诉量6486
完成率为100%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66%
发表临时结果622
发表最终结果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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