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宝马厂家投诉受理部门、汽车投诉网:本人系宝马车主李*,身份证号13062520000821****,所购车辆型号为宝马325,车牌号冀FK7***。购车时间2024年3月7日,车辆目前仍在质保期内。地址:保定东涞誉宝宝马4s店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严重违规、推诿责任行为,进行强烈投诉,恳请贵方介入调查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2025年10月3日,本人车辆在正常行驶过程中突发座椅调节功能故障(高速行驶前功能正常,下高速后出现问题,无任何碰撞、改装或不当操作)。10月9日,本人将车辆送至上述4S店检修,工作人员现场检测后明确告知“故障属于质量问题,需向厂家申请配件,预计3天左右解决”。基于对4S店专业判断的信任,本人同意等待处理。但10月13日,该4S店突然改口,称“需拍摄拆除检测视频提交厂家”,后续竟直接以“人为问题”为由,要求本人自费维修。且未提供任何具备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或清晰的人为损坏证据,对“为何初始判定为质量问题、后期改口的依据是什么”等关键疑问拒不解释。此后,本人就此事多次与4S店沟通,均被敷衍搪塞。无奈之下先后8次拨打宝马官方投诉热线及相关投诉电话,明确表达诉求。但截至今日,4S店始终未给出任何正式回复,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置若罔闻,完全无视消费者权益。该4S店的行为已严重违反诚信原则,初始判定与后续结论自相矛盾,涉嫌误导消费者。且在投诉后拒不处理、消极推诿。这不仅严重影响本人的正常用车,更对宝马品牌形象及消费者信任造成极大损害。本人强烈质疑其检测流程的专业性与判定结果的公正性,怀疑其存在逃避质保责任、变相强制消费的意图。
现本人郑重提出以下诉求:1. 要求4S店立即提供本次车辆故障的完整检测报告,明确说明“人为损坏”的判定依据,并出示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据;2. 若无法证明为“人为问题”,需严格按照质保政策,立即对车辆进行免费维修,确保功能恢复正常;3. 就其前后矛盾的判定及拖延、推诿的服务态度,向本人作出正式道歉;4. 要求厂家对该4S店的服务流程及判定标准进行核查,杜绝此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再次发生。本人已保留全部沟通记录、维修单据等证据,若此事未能得到合理解决,将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向媒体公开相关情况。恳请贵方高度重视,尽快介入处理,给消费者一个公正、合理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