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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09 4S店未按承诺提供代步车
领克领克09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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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领克
投诉编号QT331594(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4-11-24 10:04:52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兴大厦
购车时间2023-03-02
车保状态保修内
涉诉金额0.1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本人为一辆黑色领克车主,11.19日车辆发生碰撞。送去4s店维修时,对方表示需要维修2-3周。因此我方提出代步车的诉求,对方当时表示可以安排并稍后会有人联系,但是直至11.23仍未有人主动联系。在我方给4s店、领克官方客服、保险公司多轮沟通后,对方仍表示店内代步车均已借出,无法提供。我方诉求是,公平对待每一个客户,若代步车数量不足确实无法提供,请提供对应的合理打车补贴。从车辆送修开始11.20日开始直至车辆返还本人,每日提供50元打车补贴。

12-05
临时结果
领克汽车回复: 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12-09
最终结果
领克汽车回复:已沟通解释,不符合代步车政策。
领克数据统计:
投诉量258
完成率为92%
回复率97%
满意度为45%
发表临时结果254
发表最终结果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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