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李女士 |
---|---|
投诉品牌 | 奥迪 |
投诉编号 | QT328405(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4-07-17 14:16:39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石家庄蓝池胜龙汽车有限公司 |
里程数(KM) | 1400 |
购车时间 | 2024-06-24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涉诉金额 | 227000万元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我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在石家庄蓝池胜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奥迪A4L汽车,因为我们需要走置换制把我老公名下的车卖给4S店。购车时反复问了销售和二手车回收人员,买新车的话写我的名字,我可以挂我老公名下的车牌吗。因为我们是邢台的,我老公的车牌就是冀E。销售和二手车回收人员告知我可以新车写我的名字,新车上牌可以上我老公名下的车牌(并且我有销售承诺我的证据),没有按照约定的履行,没有提前告知我存在的风险和地方政策不同。
在7月5日上牌当天,并没有查询到我名下有我老公的车牌。后来又立刻联系到4s店,他们给我的解释说,现在按照他们一步步的操作,可以帮我办理。然后我按照4s店内的人员,按照他们的操作,花费了时间和费用,最后仍没办理成功。我现在要求赔偿我的损失,他们没有按照购车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要求赔偿我损失和按照4s店的工作人员提出的方法一步步操作产生的费用问题。7月14日上午石家庄蓝池胜龙汽车有限公司店内人员用1530323****给我拨打了电话,告知我我提出的费用问题已经上报了。如果集团不批准,就让销售杨*和二手车回收人员王**承担其费用。后来又说,如果集团不批准这个费用,给我换成1次保养。我拒绝后,再无联系我,后来我微信联系他们店内,也不回复了。7月16日,销售和二手车回收人员给我打电话,说送我2次保养,我拒绝了。因为7月14日4s店王*承诺给我说费用上报了,如果申请不下来,由销售和回收二手车这2名人员承担费用(并未按照方案赔偿于我)。
本人于2024年6月24日在4s店购买了一台奥迪A4L汽车,石家庄蓝池胜龙汽车有限公司销售杨*承诺我新车上牌的时候可以使用我老公的原车牌。现未履行合约,服务不行,欺诈消费者。我现在要求,石家庄蓝池胜龙有限公司赔偿我通过4s店内人员的操作一步步的产生的费用3500元,及赔礼道歉。希望能够保障消费者权益,现诉4s店要求让领导或者有权限的人员解决,希望能有一个满意的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