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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追到底
名爵MG ZS天窗漏水,厂家推诿需自费维修
上汽集团MG ZS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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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名爵
投诉编号QT343707(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6-04-15 10:52:24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汉阳大道名爵体验中心
里程数(KM)129300
购车时间2018-10-25
车保状态已过保
涉诉金额0.26万元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投诉建议

建议先整理好相关证据,如通话录音,证明厂家承认车辆存在漏水问题;收集同车型大量车主有类似问题的资料,证明是车型共性设计缺陷;保留好修理更换 BCM 的费用凭证,以及车内地板、线束泡水受损的照片。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生产者应承担消除缺陷费用。可凭借这些证据再次联系厂家,明确指出其责任,要求免费解决天窗问题并赔偿损失。

内容由DeepSeek-R1模型生成

2026年4月14日,荣威名爵客服已电话联系本人,但仍以车辆过保为由拒绝免费维修,称会向上级反馈。本次通话本人已全程录音,厂家承认车辆存在漏水问题,但坚持要求消费者自费处理设计缺陷。其态度敷衍,拖延不解决。该车天窗漏水为车型共性设计缺陷,大量车主均有此问题,并非人为损坏。这是因为厂家偷工减料,车子天窗排水软管直接套在排水口硬管上,没打胶也没用卡箍固定,导致在车辆颠簸时在重力作用下自然脱落漏水。漏水泡坏了我车里的BCM(车身控制器)模块,修理更换BCM加编程共花费2570元。

现再次要求:厂家免费彻底解决天窗漏水根源问题,并赔偿车内地板、线束泡水损失。 请平台督促厂家正视产品缺陷,尽快给出正式解决方案,拒绝以“过保”为借口推诿责任。

车主补充内容
2026-04-16 11:46
1.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关键),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2. 《民法典》第1202条~1203条(产品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车辆故障:天窗排水管接头没卡扣、没打胶,容易脱落或短一截。
2026-04-17 09:47
我的2018款名爵ZS天窗漏水,是设计缺陷(排水管没打胶也没有卡箍易脱落)。这属于产品质量法里的缺陷产品,不是普通质量瑕疵。这是批量通病,不是我使用造成。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缺陷产品责任10年,不受保修期限制。我要求免费更换改进型排水管、修复内饰,并清除积水隐患。
04-15
临时结果
名爵MG回复: 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04-21
最终结果
MG回复:(1)车辆过保5年多,近6年左右未到服务站维保 ;(2)天窗按照维修手册,需要定期清理及保养,近6年内客户未对天窗进行清理及保养;(3)客户至今未进店,已邀约客户进店检查,到时会予以优惠维修方案。
上汽集团数据统计:
投诉量1036
完成率为100%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70%
发表临时结果3
发表最终结果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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