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销售通知周末车会到店可以做好提车准备,跟销售说明我们是外地过来能不能在周天周一两天办好手续后直接提车,避免来回跑及多次请假,销售说会去跟领导沟通尽量争取。1.25号当天到店验车付尾款,同时再次跟销售确认第二天1.26号(周一)能不能提到车。销售去跟领导请示后现场答复说可以提,提车前一两个小时会发消息通知,遂续住了一晚酒店。第二天一直在酒店等待通知提车,反复多次催促跟销售确认什么时候可以过去提,销售一直没有给到明确时间。下午三点多问销售还来不来得及上牌销售回复说可以,四点五十多分左右销售让五点半左右到店,会帮拖住车管所。随后让带身份证过去,大概过了一两分钟又发消息说提不了了。车管所下班了,只能第二天再过去提。
因为服务流程不完善,承诺的提车兑现不了,导致客户浪费了一整天时间(并且是请假的)以及多出来的酒店费用。我跟销售协商要求报销因承诺兑现不了导致多出来的一晚上酒店住宿费用,耽误的一天的请假时间不计较了,销售说没办法。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白白浪费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更不该让顾客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