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5年2月9日在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比亚迪环耀盛隆店定了一辆25款宋pro115km超越型,指导价132800、现金优惠10000。但是比亚迪品牌于2月10日晚7:30开发布会全系标配智驾,加量不加价直接升级智驾款且指导价为122800。看到发布会当晚及时联系4s店销售,我的诉求是给我更换升级款车,或者现金补偿销售回复我选购的车型并未降讲,仅补偿4次保养。转天销售通知我去提车,此时我选购该款车型已经天津全部30多家4s店直接降价现金优惠2万,但当时我不知道已经降价。晚上刷手机无意间看到降价两万,联系销售给予补偿。直接现在手续等材料还都没有办理完毕,还未上牌。
介于以上问题,侵害消费者权益,不能容忍。我的诉求是现金补偿1万,因为已经有车主得到补偿。相关补偿。我付款当天销售就去培训智驾 但并未位有告知,顾该投诉比亚迪以及比亚迪4s环耀盛隆店,已经侵害本人权益。要求赔偿或者给予更换新升级版本。截至目前合同都没给我 交了首付款也不让我拍合同也不让我拿走。《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第5.2.3中明确标出车企在重大技术迭代前六个月应对在售车型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第十条(公平交易权)作为依据,故此投诉,诉求赔偿或比亚迪承担所有费用升级智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