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0日,车主委托4S店审车,审车人员在审车时擅自把车主的联系方式进行修改,事后也并未告知车主。
2016年底,车主在每天回家的一条必经之路维修后,路口处禁止掉头,但并未设置任何标志。到今年车主查到在这个路口被处罚违章掉头100次。
车主到交管局和车管所都进行了查询,结果得知车管所在车主违章后有发送短信通知,但车主之所以没收到短信就是因为联系电话被修改,所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每天仍然在这个路口掉头回家。对于出现这样的情况首先车主对于自己的违章行为没有异议,但是造成高达100次的违章记录却是由4S店的员工擅自修改客户信息造成的。否则车主很早就收到违章通知了,也不会再走那条路了。
车主到4S店进行过协商,希望4S店的员工承担一部分罚款,是一部分并不是全部。但4S店的态度很差,也很坚决的告诉车主没有协商的余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