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年10月份在南京比亚迪海森4s店购买2023款活力版海鸥新能源汽车,购车和发票开具日期是2023年10月26日。购车时销售承诺免费安装充电桩,但未明确告知此赠品有2年有效期,也没告知此权益的具体查询路径。之后在签订合同,以及后续的两次保养中,也无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和提醒,导致我未能正常行使应有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规定,厂商应标注附带赠送商品的有效期限。现要求补装或延期行使权益。
比亚迪-海鸥销售未告知充电桩赠品有效期
| 投诉人 | 车先生 |
|---|---|
| 投诉品牌 | 比亚迪 |
| 投诉编号 | QT341100(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 投诉车型 | |
| 投诉时间 | 2025-11-17 13:49:23 |
| 投诉地区 | |
| 4S店名称 | 南京比亚迪海森4s店 |
| 购车时间 | 2023-10-26 |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 涉诉金额 | 0.16万元 |
| 诉求 |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2025-11-17 15:54
临时结果
比亚迪回复: 厂家已经受理该投诉,请您耐心等待。
比亚迪数据统计:
投诉量8675宗
完成率为67%
回复率100%
满意度为51%
发表临时结果5992次
发表最终结果80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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