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2年6月21日和宜昌恒信天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汽车购销合同,是在“恒信车管家”手机app上签订的1份电子合同,无纸质版合同。后因车辆质量问题产生纠纷,车主在“恒信车管家”上截屏到的电子合同约定处理争议的方式是“武汉仲裁委仲裁”,故车主只能采取仲裁方式维权。目前,双方已履行了仲裁裁决书的要求。
但是,新的事情发生了:2024年12月30日仲裁庭审中,销售方代理律师出示的合同与车主办理仲裁立案的电子合同有区别。车主在“恒信车管家”上也截屏到了销售方代理律师出示的那版合同。如今,“恒信车管家”里看到的合同,又被改成了车主立案时提交的合同版本。被篡改的主要内容是有关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一版合同是仲裁,另一版合同是辖区法院诉讼。现就电子版购车合同被恒信天安汽车公司在其后台随意篡改,有意给消费者设置维权障碍、增加维权成本及难度的事情。
车主投诉举报如下:1.投诉举报恒信天安汽车公司篡改经济合同的违法欺诈行为,请相关单位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2.若查证篡改合同一事属实,请官方渠道曝光、通报恒信天安汽车公司的违法欺诈行为,并给予从严从重的处罚。3.责成恒信天安汽车公司通过媒体向车主公开道歉,并赔偿车主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