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本人从南通益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号)提取新购2024款奥迪A3L车辆一台。11月17日车辆出现变速箱故障报警,后由拖车拖至4S店检测,为变速箱故障需更换变速箱。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11月12日提车,11月17日车辆故障报警且变速箱为汽车核心重大部件(属于重大产品质量缺陷)。此情况完全符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故我方向南通益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出换货或者退货的合理诉求,亦通过微信方式要求给我们答复。但南通益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直置若罔闻,完全不顾及、不回复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时至今日始终未给出正式回复,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请求领导给予帮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