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现役军人,于2023年11月底购买坦克400新能源汽车,用车9个月行驶约7000公里(发动机里程约3200公里)。2024年8月1日建军节当天,在行驶过程中发动机、电源、防碰撞等故障灯亮,多处系统和部件故障,车辆失速险些酿成严重事故。车辆无法行驶被托运至4S店检测维修,被告知因天窗排水系统原因淋雨导致车辆泡水,只能维修。本人无法接受新车因本身质量问题变成泡水车而让消费者买单的事实,不接受修理后所产生的安全隐患和折旧折损等损失,要求退换车辆。厂家以不符合三包法为由不予退换,履行三包法是后合同义务,出厂合格产品是先合同义务,履行三包法的前提是交付合格产品。交付不合格产品已经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厂家不能以淋雨是不可控因素回避质量问题,不能以天窗排水问题是概率问题让消费者买单。厂家不能以不作为的态度和不担当的行纵容故障隐患发展变性,不能以任何借口漠视自身原因导致新车变成泡水车的事实。
请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助力维权,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军人合法权益,推动法治完善和道德水平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