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沈**,联系方式: 1582043****,投诉对象:一汽丰田惠州市惠东俊峰4s店,举报原由:一汽丰田汽车消费者三包期间维权无门,相关部门互相推诿扯皮,不予处理)
事件起因简说:我是买的卡罗拉21款,于2020年12月18日购买,三包期限是3年或者10万公里。目前行驶36000多公里,左前轮一直发出异响。2022年6月到2023年8月左右就已经多次去丰田旗下4s店(深圳、惠州)店反馈有异响,他们技术有问题多次检查,但一直查不出来问题。三包期间最后的一个月内,2023年11月12日于惠东县城银基大道惠东俊峰4s店终于检查出来了,店里检测告知是因为质量问题导致汽车变速箱异响,情况十分严重,会影响驾驶安全,要更换变速箱。于是安排更换,2023年11月18日告知更换好,我们去店里取车试车时还是有异响的存在。这次又告知异响应该是前半轴问题,我们要求更换并处理我车辆异响还存在的问题。期间惠东俊峰4s说可以给我更换变速箱和前半轴配件,但是新更换的配件说没有质保期,是跟着我整车质保,拒绝出具任何因为质量产品问题导致更换配件盖章的文件证明。如果按照我整车质保只剩下20多天,根据我查阅资料,按照三包法规定更换的家用汽车产品,部分产品质量管理法,其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是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我的诉求要求他们开具1:因质量问题导致更换配件波箱和前半轴的证明文件;2:提供更换配件的来源、采购信息、使用信息、产品合格证、竣工出厂检验证以及新换配件的质保期等文件,并加盖4S店的公章去承担此事件的责任。消费者有权知道你们给我修了什么,因为什么原因修,修了之后的质保有多久。
我一直在丰田总部和惠东俊峰4s店多次反馈维权没有结果,同步事发当地市场监管局投诉。市场监管局电话里告诉我,让我联系4s店人员一同前往他们所协调,我认为不合理。4s店与我是冲突一方,不会愿意和我一起前往市场监管所,而且市场监管所做法不应该如此草率,我投诉无门。同时我也在粤省事法律援助申请了人民调解,4s店拒绝调解,人民调解无法进行。我一直等了2个星期,没有任何进展。十万块的车辆是就不值得维权,不值得给出一个交代是吗。消费者维权路上太难了,寻求广大媒体帮助。请厂家重视,我后悔成为你们一汽丰田的车主了,售后极差,服务态度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