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6日,本人因碰撞事故,将车辆送到江苏省南通市文峰凯迪拉克四S店维修,检查后需更换前保险杠、左前大灯、左前翼子板,维修前文峰凯迪拉克四S店出具维修单,注明配件为全新原产件。
11月26日提车时发现左前大灯内部很多瑕疵,疑似翻新大灯,本人即向文峰凯迪拉克四S店提出质疑。该四S店检查后同意重新更换一只,本人未同意,要求文峰凯迪拉克四S店提供本次维修所换配件的原产证明。文峰凯迪拉克四S店以配件是上海通用公司发过来的,就是原产件,不提供证明,让本人向上海通用公司索要。
本人多资致电凯迪拉克中国(4008201902),该司回复可以证实确实发过货给南通文峰凯迪拉克四S店,至于灯有什么问题自己与四S店联系,无法提供证明。
11月6日,本人又向南通市交通局汽车维修管理科投诉,该科工作人员与文峰凯迪拉克四S店某负责人电话联系后,告知本人说他们解决不了,让本人自己再去和文峰凯迪拉克四S店协商,本人立即赶往文峰凯迪拉克四S店,仍然无果。
无奈之下,本人又拔打12345热线投诉,11月13日南通市港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双方到该局了解情况,本人诉求:1,要求文峰凯迪拉克四S店提供本次维修所换配件的原产证明。2,要求送往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但至今未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