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奇瑞风云1号店(大连欢鹏),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中港北二***号。投诉事项:汽车销售消费欺诈(谎报展车身份,欺骗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及购买选择权)。
投诉请求:1. 责令被投诉方提供该车完整的PDI检测报告、生产运输记录、展厅摆放记录;2. 认定被投诉方隐瞒展车身份的行为构成消费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要求补偿30%车款。
事实与理由:本人于2025年12月30日傍晚17时许,在该4S店以93400元购买了一辆奇瑞风云x3雅尚。看车时我明确告知该4S店要全新未展出未使用的车,提车时销售也承诺并表示绝对没有问题。由于提车当晚天黑又冷,销售催促成交,我方遂未上车检查。提车后,本人陆续发现车辆存在以下问题:1. 外观及内饰:副驾前的钢琴烤漆处存在划痕,操控台、副驾侧门、副驾座椅背、内里棚顶、后座椅面存在多处污迹;(有照片为证,部分污迹4s店现已擦除);2. 车机使用痕迹:车机系统内存在14条网易云音乐播放记录,疑似被多次使用;3. 交付状态:提车时车辆无原厂保护膜、无出厂封条。
本人于2026年1月1日下午15时50左右前往该4s店沟通上述问题,经过多次出示证据验证。最终该4S店销售及经理承认该车曾作为展车在展厅摆放使用,有录音录像为证。我认为该4S店谎报车辆展车事实,违背承诺,导致本人基于错误认知购买该车。该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并且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及购买选择权,对我的消费选择和心理预期造成了巨大影响。针对商家此行为,我要求退换车或补偿车款,商家以“车辆已上牌、车辆编号已绑定、展车也是新车”为由拒绝,只提出可以做几次免费检测。该方案无法弥补本人损失,展车供消费者看外观、触摸内里、体验功能,会产生一定损耗,且已产生使用痕迹。我十分介意买到的车是展车,和我的预期完全不符,我不同意该解决方案。现要求商家赔偿30%的车款,望相关部门调解,谢谢!
针对商家此行为我要求退换车或补偿车款,商家以“车辆已上牌、车辆编号已绑定、展车也是新车”为由拒绝,只提出可以做几次免费检测。该方案无法弥补本人损失,本是四个月库存车,又作为展车供消费者看外观、触摸内里、体验功能,会产生一定损耗。且已产生明显使用痕迹,和我的预期严重不符,我不同意该解决方案,现要求被投诉方退一赔三或换车并赔偿整个购车过程中我方产生的所有损失,望相关部门调解,谢谢!
投诉请求:1. 责令被投诉方提供该车完整的PDI检测报告、生产运输记录、展厅摆放记录;2. 认定被投诉方隐瞒展车身份的行为构成消费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要求退一赔三或换车并赔偿整个购车过程中我方产生的所有损失。
事实与理由:2025年12月30日傍晚17时许,我方在被投诉方以93400元购买了一辆奇瑞风云x3雅尚,看车时我方明确告知该4S店要全新未展出未使用的车。提车时销售表示该车“仅剩一台,第二天买车来不及报税”,多次承诺该车与我方需求完全一致。车辆交付前仅带我方到车库指了一辆布满灰尘的车辆,表示要去洗刷,未进行查验车辆外观、内饰、使用痕迹等流程便直接带我方签合同。车辆洗刷后提车时以“天黑天冷、晚交税没法上报”为由,再次告知我方“车绝对没有问题”,全程催促我方成交,未进行共同验车环节、无验车签字确认单。提车后,以“晚上牌需收购置税”为由,让我方在购车第二天(2025年12月31日)换上车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