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奔驰GLC级新车亮发动机故障灯,4S店却推脱责任不予修复
投诉人 | 王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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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奔驰 |
投诉编号 | QT323652(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3-12-22 21:00:18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太原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购车时间 | 2023-11-21 |
车保状态 | 首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23年11月提车,仅仅行驶1000公里,发动机故障灯亮起。至4s店维修,被告知是该车通病,好在厂家发来全新车机程序,重刷后定能修复。但事与愿违,修复后发动机故障灯仍亮,问题仍未解决。接下来是问题的关键,4s店未进行进一步修复,而是搪塞敷衍,让我别管故障,正常行驶。我非常愤怒,新车出问题,4s店不尽力修复却搪塞推脱责任。诉求:4s店即刻为我车辆更换配件并修复。
2024-01-18 17:08
最终结果
北京奔驰回复:您好,关于您反馈的相关事宜,相关经销商已协助客户处理完毕,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北京奔驰数据统计:
投诉量1278宗
完成率为96%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75%
发表临时结果358次
发表最终结果12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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