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1.购车时间:2025年3月;2.购车地点:合肥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场所;3.车辆信息:宝马X1车型,车辆识别代号LBV31FX06SMA4****,发动机号8228****,购车发票号00157***。交付车辆时未告知任何质量瑕疵:1.漆面先天性缺陷:提车后即发现案涉车辆车头、车身、车顶及车尾均存在漆面起泡、局部凹陷及密集划痕。该瑕疵非原告后期使用、保管不当导致,系车辆出厂时漆面工艺未达标形成的先天性质量缺陷。2.后备箱核心部件故障:车辆使用期间,后备箱频繁出现开启卡顿不畅、闭合后松动不严的故障。经被告售后部门初步检查,明确需拆解后备箱总成进行检测,疑似锁块、液压杆等核心功能部件存在制造缺陷。该故障已严重影响车辆使用安全性与日常使用便利性。
车主补充内容
2025-12-09 16:31
本人于2025年3月在合肥市蜀山区中升之宝店,购买宝马X1车型。详情:1.漆面瑕疵问题:提车后发现车身多处存在不规则漆面瑕疵,表现为如局部色差、细小划痕、漆点凸起,非后期使用造成,属于出厂漆面工艺缺陷。2.后备箱故障问题:车辆后备箱频繁出现开启不畅、闭合不严问题。经贵店售后初步检查,需拆解后备箱总成检测,疑似锁块、液压杆等核心部件存在先天制造故障。该问题已严重影响日常使用安全性与便利性。
车辆更换诉求:要求贵店按照汽车三包规定,为本人更换同型号、同配置的全新宝马X1车辆,新车辆需确保无任何质量瑕疵,且承担车辆更换过程中的全部手续费用及物流成本。(企业名称合肥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企业代码91340100695717****,地址蜀山区湖光东路****号蜀新产业园内,法人姓名原***)
车辆更换诉求:要求贵店按照汽车三包规定,为本人更换同型号、同配置的全新宝马X1车辆,新车辆需确保无任何质量瑕疵,且承担车辆更换过程中的全部手续费用及物流成本。(企业名称合肥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企业代码91340100695717****,地址蜀山区湖光东路****号蜀新产业园内,法人姓名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