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瞒行为一: 2025年9月23日,智己汽车三亚吉阳用户中心销售陈**,通过其企业微信与我方沟通购车锁单事宜。我方向三亚市创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转账5000元购车定金,我方仅同意销售代为锁单。销售用自己手机号注册的APP代为操作锁单,整个过程中并未向我方告知或者发送《智己汽车订购协议》,便自行在智己APP上点击“已阅读并同意《智己汽车订购协议》”,进行下一步锁单操作,侵犯了我方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该协议中第一条“同意订购中”第三项明确载明:“本协议由智己车主进行签署(包括点击确认同意)”,销售的行为明显违背了该条规定,属于违规代客操作。同时未告知或者出示订购协议,存在欺瞒行为。欺瞒行为二:9月27日,销售建立微信群,将店长、车贷服务员、我方购车人员拉进群里,做了金融线上按揭。初审通过,当日微信群里智己的所有工作人员也未提到《智己汽车订购协议》的相关内容,以及销售口中的“按揭通过,定金不能退还”的说法,存在欺瞒行为。10月7日,我方向销售提出取消购车退还定金,销售首次表示“按揭通过,定金不能退还”的说法,同时对我方的诉求不闻不问。我方只能拨打智己汽车服务热线向总部提出诉求,并提供相关聊天截图佐证。当日下午智己汽车三亚吉阳用户中心的店长给我方来电,通话全程未询问一句我方的诉求,规避自身违规代客操作和欺瞒的事实,只是不断强调“我就是告知你退不了”“我们已经很人性化了”、“你去外面问问谁像我们这样”,态度咄咄逼人,毫无解决问题的诚心。
截至10月9日,智己汽车三亚吉阳用户中心无人再主动联系我方解决问题。我方只能通过联系智己汽车服务热线来跟进问题,效果甚微,维权困难。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该协议无效,智己汽车三亚吉阳用户中心应退还我方5000元购车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