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2月18日购买比亚迪海豹07DM-i尊贵型汽车,购车时比亚迪官方及4S店未告知即将推出同款车型的“智驾款”,且未提及该车型即将停产在售。2025年2月10日,比亚迪官方发布“智驾款”车型,配置升级且价格不变,导致本人购买的车型在短时间内贬值,并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具体事实与理由:1.未履行告知义务:比亚迪官方及4S店在销售过程中未告知“智驾款”即将发布,且未提及尊贵型即将停产在售,导致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即将停产的车型。2.经济损失:由于“智驾款”加量不加价,导致本人购买的尊贵型在3个月内大幅贬值,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消费者权益受损:比亚迪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诉求:1.要求比亚迪官方或4S店对本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如差价补偿、升级服务或其他合理方案)。2.要求比亚迪官方对此类行为进行整改,确保未来销售过程中充分履行告知义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3.请求汽车投诉网依法调查并处理此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