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实名举报投诉,我2024年1月28日在河南省洛阳市上汽大通洛阳启邦4S店,购买一辆新途V70。签约购车合同,车款为13.3万元人民币,选装电动侧踏和360环车辅助影像5000元人民币。车辆总价为13.9万元人民币,交定金5万人民币。
于2024年4月26日办理新车交付,车开回家,后期发现交付的车辆与协议约定的不符合。约定购买的产品为:1、上汽大通新途V70柴油、短轴、低顶、9AT自动挡采埃孚(变速箱总成)5坐2+3布局。2、4S店销售人员刘**承诺:有远程启动车辆、远程启动空调功能。3、加了5000元选装电动侧踏和360全车辅助影像两项功能。4S店交付的产品为: 1、上汽大通新途V70柴油、短轴、低顶、9AT自动挡、采埃孚技术型变速箱总成,并不是采埃孚的变速箱(厂家回复:采埃孚技术型变速箱,和采埃孚没有太直接关系)。5坐2+3 (我认为是欺诈行为)。2、交钱之前承诺的可以远程启动车辆以及空调,交完钱后他们交付的车辆没有这两项功能,给到的回复是柴油车没有这功能(我认为是减配及欺诈行为)。3、实际交付的车辆只装了电动侧踏板,没装360全车辅助影像(我认为是违约行为)。
现在商家概不负责,一再推卸责任,糊弄了事。挂羊头卖狗肉,指鹿为马,虚假宣传。蓄意隐瞒,引导消费,欺诈销售。坑蒙拐骗,货不对板,为了卖车无所不用其极,已经对我个人实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损失如下:车款为13.9万 +车辆上牌500元 +1000元金融服务费 +保险5146.06元 +购置税13269.64元,共计实际损失为:158915.7元人民币。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监督、管理、协助、督促违规商家,给我合理的补偿,以及给不良商家相应的处罚,还老百姓一个合理合法权益诉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法赔偿,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