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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秦Pro EV电池衰减严重,厂家不予免费更换
比亚迪秦Pro EV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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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女士
投诉品牌比亚迪
投诉编号QT328092(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4-07-03 19:03:45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北京鑫鹏天奥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里程数(KM)93600
购车时间2019-05-16
车保状态保修内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2019年5月16日在北京鑫鹏天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辆秦Pro ev版本汽车,汽车标注续航里程520公里。但今年6月份感觉汽车电池续航里程严重下降,认为该车出现质量问题,立即送到该4S店进行检测。经4S店检测电池性能只能达到原电池总量73.33%(该数据由4S店进行提供,但实际使用感觉达不到73%),电池质量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我提出要求免费更换电池,但4s店及厂家说该车符合充电容量要求,不能进行更换。我要求4s店出具相关依据或标准,均被4S店及厂家拒绝,说车辆执行企业内部标准不能进行公开。我说按GB/T 31484-2015的国家标准第5.2条要求:测试样品按照6.4进行标准循环寿命测试时,循环次数达到500次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或者循环次数达到1000次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80%。根据国家标准我的车辆理论应该达到1000放电容量还不能低于初始容量的80%(理论数值我的车行驶52万公里电容量都不能低于80%,520公里乘以1000次),我的车未达到充电及放电1000次,且我的车辆购买年限未达到6年,也未行驶超过15公里。

车辆还在质保期,现在电池衰减严重。厂家及4s店说我的车符合充电量要求,厂家及4s店内部标准低于国家标准,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我认为比亚迪厂家及4s店存在欺诈消费行为,且比亚迪2022年1月1日的质保手册,也明确了未达到6年或者15万公里电池容量不得低于25%,比亚迪厂家违背了国家规定及自己企业规定。我要求比亚迪厂家公示企业内部标准,对比亚迪及4s店进行处罚,并对所有售出的车辆电池存在不达标的进行召回并免费更换。该4S店的检测数据及发票我都留存了,请贵单位保护消费者权益。

07-04
临时结果
比亚迪回复: 厂家已经受理该投诉,请您耐心等待。
涉及【比亚迪汽车动力电池衰减严重,厂家却不兑现给予更换电池的承诺维修】的集体
涉及品牌:
比亚迪
说明:
厂家随意更改换电池政策,导致车辆达到换电池标准却不能更换,而且车辆的续航大大降低。
比亚迪数据统计:
投诉量6658
完成率为81%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62%
发表临时结果3935
发表最终结果7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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