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万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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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捷豹 |
投诉编号 | QT327169(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4-05-13 22:50:59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上海星鉴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里程数(KM) | 82878 |
购车时间 | 2020-05-08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本人于2020年5月购买了2019款捷豹I-PACE SE,车辆生产日期为2018年9月。在此,本人就该车辆存在动力电池重大安全隐患,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投诉。2023年7月,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布召回公告,召回范围、原因及处理方式为“从7月7日起,召回2018年4月11日至2020年7月17日生产的部分进口2019-2020款捷豹I-PACE纯电汽车,共计995辆。召回原因是,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动力电池可能出现热过载,极端情况下会导致动力电池起火,存在安全隐患。处理方式,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升级电池能量控制模块(BECM)软件,当软件监测出现预警提示时,免费更换动力电池模块,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人收到召回通知后,在武汉捷豹4S店升级了电池能量控制模块(BECM)软件。2023年8月27日该车辆车机出现预警提示“混合动力蓄电池故障”,并且充电只能充到77%。经武汉4s店检测确认车辆有2组动力电池故障,后因为武汉地区的4s店均无维修资质。本人车辆在捷豹路虎的安排下拖车至捷豹路虎广东东莞4s店进行维修,更换2组动力电池。事实表明,本人车辆已有2组动力电池出现过故障,确如召回公告说明的动力电池存在故障,有极高的安全隐患。2024年5月,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再次发布召回公告。召回范围、原因及处理方式为“召回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10月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2019款捷豹I-PACE纯电汽车,共计113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动力电池由于制造原因,可能造成电芯内部短路,引发热过载。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动力电池起火,存在安全隐患。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更换动力电池包,或进行车辆回购,以消除安全隐患。两种方案用户可选择其一,车辆回购自即日起实施,更换动力电池包预计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从上述召回通知可见,本人车辆生产日期在召回范围内,但是经本人致电捷豹400官方电话了解,本人车辆不在2024年5月召回的113辆车的范围内,且官方客服未能告知召回的这113辆车的范围是怎么确定的。
一辆已经出现过动力电池故障的车辆,而且在此期间生产的车辆,却不在召回范围内,其中原因令人存疑。从捷豹两次召回可见,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10月2日期间生产的进口2019款捷豹I-PACE纯电汽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具有极高的起火安全隐患。意味着此车辆随时可能自燃,极端情况下将威胁个人生命安全。捷豹路虎厂家明知此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问题,却漠视中国法律法规要求,拒绝履行召回义务,无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个人诉求:本人车辆符合召回车辆生产时间范围,且发生过车辆动力电池更换。车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纳入召回范围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