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郑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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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奇瑞 |
投诉编号 | QT327090(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4-05-09 22:24:20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广州市保瑞汽车有限公司 |
里程数(KM) | 4092 |
购车时间 | 2024-01-04 |
车保状态 | 首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本人郑**在2024年1月在广州白云保瑞汽车4s店购买了一台奇瑞艾瑞泽8,1月4号开票,交车时间是在1月16号完成交车。在1月25号屏幕出现黑屏,2月13号发动机故障报警系统。拉去奇瑞4s店,检测出来是油表不正确,要更新系统。在3月7号发现平均油耗在11个油,提速不了在三四千转。开去奇瑞4s店,没有检查出来什么原因。在4月5日高速公路上发动机故障,变速箱不动转速6000空转,吓死我了,差点导致追尾侧翻,有危及人身安全。4月7号开去奇瑞售后检测几天后,给的回应是变速箱质量有问题,需要更换变速箱。
我想奇瑞质量很好才买的,没有想到开了三个月4000公里,首保都还没有做就要更换变速箱。我跟家里人商量,不能接受更换变速箱。如果变速箱的问题需要拆解,这些部位的车一旦拆解后价值会贬值折扣,这个损失谁来承担。家里人要求退车或者换车,保瑞经营者给的回应是产品出了问题跟他没有关系,就推卸责任给厂家。我觉得买到劣质产品,遭遇侵权蒙受欺骗,一直没有处理,让我接受他的方案(接受更换变速箱跟赔偿三千块钱)。胁迫强制、没有给消费者协商,一直放在他们售后不会处理。产品质量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或者进口商品的经营者应当制定召回计划,发布召回信息,明确告知消费者享有的相关权利,保存完整的召回记录,并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商品销售、租赁、修理、零部件生产供应、受委托生产等相关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召回相关协助和配合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希望汽车投诉网你们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