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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致301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
东风标致301
2021-03-20
5.7万0收藏
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标致
投诉编号QT298255(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1-03-20 16:16:43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湖北武汉兆丰标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里程数(KM)80000
购车时间2018-04-02
车保状态首保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消费者在18.4.2(发票日期)所购买的东风标致301,车架号为LDC633T29H*****,手机号机主姓司!车架号为消费者本人购买的,购买之前有虚假销售给“梁*”的记录问题,湖北武汉兆丰标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内蒙古赤峰晟源标致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虚假销售车辆!举报问题至今三年时间没有给予解决!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

东风标致数据统计:
投诉量3801
完成率为98%
回复率99%
满意度为78%
发表临时结果185
发表最终结果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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