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份买了辆新车,因买车时发现车子有几处掉漆的地方,销售经理不肯换车(车子是办贷款买的,交车前车子的信息已录入),经几番协商后,4S店同意送4次保养和1000元油卡,遂答应了4S店的条件。 ; 1000元油卡再购车后第二周就给了,4S店倒也爽快。问起送保养得事情,销售告诉说已经录入他们的电脑,到时候保养时直接报车牌就好了,并写下了张欠条。
这事也就没有放在心上,车开了多半年确实也没有什么问题,过了首保之后,马上要二保了,这次去4S店保养说起送保养得事,售后说必须有保养卡才可以,让我去找销售经理。销售经理帮忙查资料说是当时车子销售单没有送保养得登记,因当时的销售顾问已辞职,打电话联系也承认有这件事情。但现在4S店拒绝送保养得事,当时处理这件事时,该店销售经理也在,销售顾问是经销售经理同意后才答应送的4次保养和1000元油卡。现在销售经理竟然不承认这件事,做为一个大公司出尔反尔,不讲信用,不履行承诺!
当时销售顾问给写的欠条,没有盖公司的章,我也曾表示询问过,他表示说已经录入了他们的电脑不需要盖章。也怪自己轻信对方的承诺,现在他们不承认这件事,尤其是销售经理整件事他都有参与,销售顾问辞职了,他还在啊!上次去他们店里,销售经理给原来的销售顾问打电话,销售顾问说当时已把4次保养办好了,给了他们店里的一个员工。现在销售顾问辞职了,他们不承认这件事,对于这种欺骗顾客的行为实在可耻。一个公司连最基本的诚信都不要了,这样的企业谈何做大?这样不讲诚信的人担当销售经理,难怪上汽集团的销量越来越小?
诚信是一个人、一个企业生存之本,为了区区的4次保养竟然连自己的脸面都不要了,真的是无耻之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