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于2014年11月13日,在位于湘潭市河东大道168号的湘潭市江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厂牌形号为JL7152D,发动机号为
E8L41××××的吉利英伦金刚轿车作为家用。刚行驶300km时,发动机冷起动时发出严重的异响,马上驾驶车辆赶到该车售后服务站—湘潭市高新区谭恒
汽车服务广场进行检查,工作人员说这是正常现象,等完成初驶后会好转;此后又多次电话和吉利售后联系未果,2015年1月16日吉利汽车开展的新购车质量
满意度调查活动上
(此时车已经行驶1200多公里),再次把该车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发动机冷起动发出严重异响的问题进行反馈,没有答复;又多次电话反映情况
(0574-86853303、4008869888),2月份再次去该车售后服务站—湘潭市高新区谭恒汽车服务广场吉利汽车售后服务点进行初驶保养并检
查,而且发动机在熄火个把小时再次起动,都发出严重的异响。师傅说此案例等找到具体处理办法给予解决,2015年3月8日该服务点电话通知我去对发动机进
行拆开检查,要等到明天才能答复,确定维修方案。对此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根据汽车三包新规,(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
三包责任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
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
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请求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免费更换发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