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林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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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丰田 |
投诉编号 | QT300077(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1-06-05 11:51:11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珠海长硕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购车时间 | 2021-04-06 |
车保状态 | 首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时间:2021年4月12日签合同购买广汽丰田致享 地点:珠海长硕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南屏科********,事由经过:1. 商家在明确没有4月和5月汽车配额的情况下,不告知客户4月和5月拿不到车。 2. 6月2日才向厂家提交购车订单。欺骗顾客,4月12日购车时候已向厂家提交生产订单。 3. 要求商家提供4月提交生产订单的证据,以及4月和5月没有配额的证据,以证明他们没有欺诈。 4. 商家提供的是格式合同,只约定顾客的违约责任,却不规定商家的违约责任,属于霸王合同。 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5. 要求商家退定金3000元,对方不同意。 6.强制在4S点上牌,保险。违规收取服务费用,并且未注明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