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陈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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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福迪 |
投诉编号 | QT288635(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0-04-30 14:33:26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十堰市福迪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购车时间 | 2019-11-26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我叫陈**,是房县正春汽车销售部的一名购车客户。我于2019年11月26日在房县正春汽车销售部购买福迪皮卡一辆,按合同要求,首付现金伍万贰仟元,余款由甲方负责给客户贷款九万七千元,个人每月按时偿还贷款利息。然后厂家按月供积分每天七十六分为基数累计返还客户的贷款,相当于每月要返还金额2274.00元。我就相信了厂家的合约付款提车。
谁知一场疫情到来,这几个月都困在家里,一点收入都没有。我是个讲信誉的人,虽然没有挣到钱,但是我借钱也按时偿还了贷款利息。然而,按照买车是的合同来算,这几个月我也应该得到厂家返还给我的贷款四个月共计八千多元。可是截至目前,我连一元钱的返还都没有收到。 针对目前的实际困难,我们所有的购车客户,郑重的向有关部门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迫切希望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取得法律的保护,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厂家履行合约书,还我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