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刘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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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荣威 |
投诉编号 | QT286191(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9-12-11 23:22:11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深圳荣威荣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里程数(KM) | 13171 |
购车时间 | 2018-09-22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本人于2018年9月22日与深圳荣威荣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当时在职销售员王**签订汽车购买合同,缴纳定金,于当月底缴纳剩余款项并提车,因我当时没有固定停车位,其告知车辆随车充电桩可随时领取,今年2月19日前后与其联系数次都未回复,后从店内其他人员处获悉其已离职,并告知会和店内销售沟通给我充电桩,等待数月无消息后与店内数次沟通无果,并说我的充电桩已被王**领走,并告知我王**已离职,没办法给我任何赔偿,遂投诉至荣威总部,反复沟通后,店内销售经理于2019年11月联系我可以赔偿我一个充电桩,但交给我充电桩时反复交待我不包安装和保修,于是我自费1800元请小区物业安装。 12月10日至11日,深圳几家荣威4S店给我电话说现在有活动,可以免费更换车辆电瓶,并告知荣懋4S店已撤销,以后的保养可到他们店里做,12月11日晚间物业帮装好充电桩,但中途充电有问题,遂联系今天联系我的4S店,其人员惊讶于我自费装充电桩,说都是厂家包安装,说可以投诉至荣威总部,但我致电荣威总部400售后电话,售后人员一再说不能给我任何解决办法,且只能通过别的途径寻求解决,因为荣懋4S店已完成撤销,找不到责任主体。 本人诉求:返还本人自费安装充电桩的费用1800元,并将赔偿的充电桩纳入质保,提供与正常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