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付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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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奔驰 |
投诉编号 | QT282849(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9-08-08 13:55:31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四川瑞星行 |
里程数(KM) | 8000 |
购车时间 | 2018-10-28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车主于2018年10月28日在四川瑞星行奔驰4S店成都市武侯区武青现路45号购买奔驰2019款C260L一辆。该车在行驶8000公里出现烧机油情况,到4S店检测后,4S店提出提前进行首保,再行驶5000公里后再到店检测。按照4S店提出的方案,对该车做了首保并行驶5000公里后再次到店检测,现场由4S店放出该车剩余机油共计5.5升(保养时加入6.6升),经对火花塞、燃烧室影像检测后,发现有明显积碳。
在得到此检测报告后,本人向4S店提出更换该车发动机之述求,被4S店明确拒绝后,4S店于2019年8月7日提出对该车发动机进行拆检,本人提出可以拆检但需延长该车发动机质保时间,4S店明确提出此要求不予接受。 拆修发动机作为汽车维修中的“大手术”,对车辆价值及后续使用都将产生严重问题。截止到目前4S店态度非常蛮横,你客户爱处理不处理,要么拆发动机,要么开走。
我们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与4S店进行协商,4S店确实这种蛮横态度,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无可厚非,再一点,如果拆开发动机检查,确实是车子本身问题还要考虑是否能够彻底解决和修复,如果不能修复,是出厂缺陷,你给我延长质保对我来时也没有意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够真正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