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赵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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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宝马 |
投诉编号 | QT271307(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8-08-22 04:56:56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长沙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宝马4S店 |
里程数(KM) | 44000 |
购车时间 | 2014-04-06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我的宝马车于2018年2月3日在长沙出交通事故后,送长沙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宝马4S店维修,8月7日交车,维修半年有余,8月19日由长沙去郑州转向机突然失灵,至郑州宝马4S店电脑检测转向机内部故障。查太平洋保险公司更换配件清单有转向机24003.08元及仪表台壳16418.67元,两项合计4万多元没有更换,而长沙中升之宝4S店给我的维修清单竟没有这两项任何记录,明显是两份阴阳合同。问售后主管经理,承认没有更换,他说私自送外面大修厂修了修,既便送大修厂修也应当在4S店的维修清单体现,况且我保的是宝马4S店维修车子,不是大修厂修,再说保险公司已经给了更换费用却不更换,这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仪表台壳保险公司也给了更换费用却不更换,为了让消费者看着是新的,竟在整个上面贴一张新的皮革,出现事故时致气囊不能弹出,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消费者要求:1、解释为什么4S店提供的维修清单与保险公司上传的是两份阴阳合同。2、我保的是4S店维修,解释为什么私自送外面大修厂修。3、解释为什么仪表台壳上面贴一张新皮革,让看上去是新的,欺骗外行的消费者,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构成故意犯罪。4、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其服务有欺诈行为应三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