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何先生 |
---|---|
投诉品牌 | 吉利 |
投诉编号 | QT262055(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7-12-31 23:20:52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吉利汽车佛山博润4S店 |
购车时间 | 2017-11-05 |
车保状态 | 首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2017年11月5日,我和老婆去到佛山市吉利博润4s店与销售人员询问博越1.8TD-6AT两驱智联型的价格,经过双方的沟通后达成13.8万的购车款全包,卖方并提供贷款和全款两种方案供我考虑,4s店销售人员告知如贷款须2000元的金融服务费(贷款4.3万以下不需要另外再加利息)即共14万!并签下车辆订购单和交5000元订金,但订购单上注明付款支付方式是贷款购车,贷款额为6000元,买车总金额为14万!
当时销售人员告知订购单需要标明贷款,但不用理会贷款金额,因为如要贷款就另外再签一份贷款合同,也可全款买车就是13.8万! 经考虑后在2017年12月29日决定去到该店全款买车,但去到博润4s店全款购车,但销售人员告知就算全款购车也必须给2000元金融服务费,与当时承诺13.8万全款购车价格不符,无法兑现,并说明13.8万全款购车导致亏本,并表示订金5000元不能退还,只有贷款不通过才能退还!
贷款购车除开2000元金融手续费外还要再收贷款金额3%的利息(当时说明4.3万以下不用另外再收利息说法不符),卖方无法兑现当时承诺全款13.8万购车!亦不同意退还5000元订金。并威胁我要在2017年12月31日前付购车款,将要求我多支付2000元,即总金额为14.2万,而此项费用在订购单没注明,属无理要求!
所以2017年12月29日~31日这三天多次向吉利总部电话投诉该4s店,反映无果,该4s店无人理会,所以我要投诉吉利总部处理投诉的部门不作为!希望请相关部门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