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何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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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捷豹 |
投诉编号 | QT246242(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6-09-27 23:23:51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重庆百事达华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购车时间 | 2016-09-23 |
车保状态 | 首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本人于2016年9月23号,在百事达汽车潼南分店,认购捷豹XF2.0风华版(原价518000元)。百事达销售人员给我承诺的购车价格是398860(优惠23个点子),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我反复跟销售强调;“如果我签好协议,缴付定金,你们要第一时间跟4S付款定车,不然耽搁了时间这款车是有涨价的可能的”。
百事达销售给我的答复是“这个绝对不会,百事达是家有实力的大公司,哪怕涨价了,我们百事达也会照协议上的价格拿出车来的,你这是考虑得太多。”;接着销售经理,在电话里直接跟我说“这个你放心,就算我们不跟4S打款,凭我一句话这个车就算定下来了”(百事达销售经理原话)
结果我缴完一万元定金,签好协议后几天。百事达就给我打电话一会儿说价格涨了,一会儿说车款搞错了,一会儿又说车没有了,说来说去最终结果是我根本提不了车。接着我找百事达理论,百事达经理直接拿出定单,说“你自己看上面的条款,我们不会担责任的。”我表示上面所以条款全是利于百事达的。我说“这难道不是霸王条款吗?”销售经理直接说“是的,就是不平等条约”。
(整个对话过程我有录音为证)我也是震惊得没话说,这么一本正经的回答我,你签的就是霸王条款,你又能拿我们公司怎么样的样子? 后来我投诉到百事达总公司,但是依旧只是承认员工工作失误,但是不想承担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还拿着那霸王条要求我就这么算了。
我的目的就只是正常提车,从头到尾百事达销售人员各种办事不力,工作失误,导致我根本提不了车。我希望百事达能担负起责任,兑现自己的承诺,按照协议补齐所有差价让我正常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