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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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MG |
投诉编号 | QT291112(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0-07-27 15:21:10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天津市鸿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里程数(KM) | 13000 |
购车时间 | 2019-06-01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本人于19年6月份在天津鸿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名爵HS汽车,在买车的时候因店内私自加的项目过高,没有竞争力,(需要加2000元装饰钱,其中只包含脚垫后舱垫、玻璃贴膜,且为强制要求购买),所以该店提出可以赠送我们该车终身保养,并写在合同内,但是合同后经几次找销售要,均已归档为由不提供给我们,
当时问销售做保养时需要提供什么向售后证明该车具有终身保养权益,销售超市不需要,直接联系售后就可以,售后都有记录。但在我去店里做首保时,却要求我又签下另一个协议,当时是我爱人所签,销售并没有讲明和告知我们协议的具体内容,便连哄带骗的让我们签了字,当再次到了保养时间联系销售时,销售已当时签订协议为由,必须强制我们在店内续保才能销售他们所谓的“终身保养”,而且店内续保价格过高,我不能接受从店里续保,他们就说协议自动终止。
但是在买车的时候销售根本没有和我说这些,试问问保监会,消协相关部门哪里规定车辆保险必须在4s店承保,我认为该店涉嫌销售欺诈,欺骗消费者,在我买车时赚我一笔钱以外又在售后赚双份钱,而却是他们所谓的的增加客户粘性。和该店多次沟通后未果,均拿协议来拖延我,并且将终身保养换成了次保,对此我不能接受,我认为我的权益已经严重收到了侵犯,我要求彻查他们这种欺诈销售,霸王条款以及蒙骗消费者的勾当,并还给我正常享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