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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上海汽车荣威550 应当实事求是作出解决意见
荣威550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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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荣威
投诉编号QT102217(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15-09-30 00:00:00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大同云海
购车时间2009-10-04
车保状态已过保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2分)
完成/再投诉
上次投诉标题: 上海汽车荣威550 请问上汽荣威及授权经销商,我该如何?
一、关于责任问题: 首先:本人是经过对众多生产汽车厂商及其产品比对,决定购买认为最值得信赖的大牌厂家上汽荣威生产的荣威550家用轿车,当时在我居住地山西省朔州市“东昌汽贸”销售汽车十分火热,销售上汽荣威系列轿车,有荣威750、荣威550、MG名爵;在销售宣传活动中,散发荣威厂家的印制的宣传资料:上面印有SAICMOTOR上海汽车,客户尊崇热线以及网址;最醒目处印有大同云海汽贸,销售热线,服务热线以及地址:大同市城区站北街5号(火车站往北300米路东)【本人现保存选车时销售点给的大量宣传资料】,这足以说明朔州销售荣威系列家用轿车是上汽荣威以及授权销售商大同云海荣威4s店在朔州搞得销售活动。 其次:本人于2009年9月30日在上汽荣威授权经销商大同云海4s店朔州荣威销售点订购的银灰色启臻版2010款荣威550家用轿车一辆。当时约定车价为144800元并赠送本人交强险一份,当天支付了5000元订金后,10月3日,大同云海4s店将本人订购车辆开到朔州荣威销售点;10月4日销售商通知本人接车,在本人足额现金支付剩余购车款134800元后【用房产抵押贷的款,当天从信用社提取现金】,经销商交付本人车辆时,没有交付随车车辆合格证,也未开具、交付本人购车发票,在本人提出异议后,对方称:随后他们就跟荣威厂家联系,过几天车辆合格证厂家用特快寄来,等取车辆合格证时,一并从大同开具购车发票,到时电话通知,随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数次向大同云海4s店朔州荣威销售点索要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要求其解决销售给本人的荣威550轿车登记上户问题,对方一再答应解决,并再三答复所购车辆能够登记上户,保证能够正常使用,经销商一次次用谎言哄骗、欺骗,编造各种理由搪塞,始终没有兑现。就这样一拖再拖,直至销售点歇业,负责人因骗取银行贷款等事发,判刑入狱。无奈之下,向上汽荣威厂家反映,在投诉本网前得到厂家和大同云海4s店回应,但至今不能正确对待事情,对如此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极大精神痛苦的问题认识不清,对这样显而易见和明确的责任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给予协调处理,而是不顾法律、法规、汽车行业规章和公序良俗,回避问题,推卸责任,回应本人称:经向授权经销商了解,与他们没关系,他们不负责任,说本人是从朔州销售点购买的车,让我找整整找了五、六年,负责人涉嫌经济诈骗被判刑,已经歇业的上汽荣威授权经销商大同云海荣威4s店在朔州的销售点负责。并告知本人走法律途径,在此期间,大同云海荣威4s店联系本人进行过协商,当前面临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是:车辆因无牌照长期停放家门口,被人举报来路不明,当地交警部门从家门口强行拖走扣留,因未办理登记上牌手续,不能提供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车辆属停止销售车型,经交涉不予放行。面临收缴、销毁等急需解决的情况,经向当地车管所咨询,该车型停止销售、排放标准不合格,即使按上汽荣威授权经销商大同4s店说法,以丢失车辆合格证,登报声明,厂家补一个合格证,4s店给开具购车发票,也根本无法办理登记上户手续。 朔州销售商是厂家授权的大同云海荣威4s店在山西省朔州市设立的销售点,其销售荣威系列车辆,都由大同云海4s店提供,包括车辆合格证、使用说明、维修保养、三包等资料,开具购车发票,以及售后服务等等,是大同云海荣威4s店与其在朔州经销商内部业务纠葛,扣留了车辆合格证,不给出具购车发票。致使本人从当地信用社用房产抵押贷款提取现金足额交付了全部购车款项,大同云海荣威4s店朔州销售点(经营者)交付本人(消费者)一辆没有车辆合格证、不给开具发票,不能办理登记上户手续,无法正常使用的启臻版2010款荣威550轿车【该款车型现已停止销售】。且该车因无牌照被交警强行部门扣留(​因本人所住小区紧靠马路,无停车位,长期停放在家门口,被他人举报来路不明,交警部门强行拖走扣留,经本人多次交涉说明情况,交警部门称:因不能提供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且属停止销售车型,除厂家召回、或协商改进、退车,不予放行)。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上汽荣威授权经销商大同云海荣威4s店因与其销售点内部业务纠葛,抵押、扣押已经售出车辆(消费者足额现金支付了全部购车款)的车辆合格证、拒不出具购车发票,置法律、法规和汽车行业相关规定以及指定销售职责、法定义务于不顾,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给本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极大精神痛苦。大同云海荣威4s店对其非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负完全责任,上汽荣威作为生产厂家,对其销售环节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购买其产品消费者,无法使用产品理应负责,应对该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负连带责任。 新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现在销售商交给本人2010款启臻版荣威550轿车,已停止销售,即使销售商能够把车辆合格证、发票交付本人,交警执法人员称:该车已属淘汰车,不符合标准,不能办理登记上户手续,请问上汽荣威: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上汽荣威回应本人,让走法律渠道,我可以选择退货,要求赔偿为购买这辆不能正常使用且被交警部门拖走扣留的非法车,从当地信用社贷款支付的利息和逾期罚息吗?
上次投诉最终结果
我司联系多天联系客户手机,均处于关机状态。
本人是换了手机号码,但与授权经销商大同云海4s店保持联系,如果上汽荣威有新的认识和解决意见、建议,本人可以将联系电话公开1883491****
2015-10-14 11:46
最终结果
我司多次联系客户,均属于关机状态。
2015-10-14 11:54
最终结果
上海汽车回复:我司多次联系客户,均属于关机状态。
投诉人打分
-2分,非常不满意

交流反馈

车主
2015-10-27
新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现在销售商交给本人2010款启臻版荣威550轿车,已停止销售,即使销售商能够把车辆合格证、发票交付本人,交警执法人员称:该车已属淘汰车,不符合标准,不能办理登记上户手续,请问上汽荣威: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上汽荣威回应本人,让走法律渠道,我可以选择退货,要求赔偿为购买这辆不能正常使用且被交警部门拖走扣留的非法车,从当地信用社贷款支付的利息和逾期罚息吗?
荣威数据统计:
投诉量2790
完成率为99%
回复率98%
满意度为71%
发表临时结果220
发表最终结果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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