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汽车质量投诉平台

标致301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
东风标致301
2021-03-20
5.7万0收藏
投诉人
先生
投诉品牌标致
投诉编号QT298255(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投诉车型
投诉时间2021-03-20 16:16:43
投诉地区
4S店名称湖北武汉兆丰标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里程数(KM)80000
购车时间2018-04-02
车保状态首保
诉求
投诉问题
进度
专员审核
企业处理
企业回复
满意度打分
完成/再投诉

消费者在18.4.2(发票日期)所购买的东风标致301,车架号为LDC633T29H*****,手机号机主姓司!车架号为消费者本人购买的,购买之前有虚假销售给“梁*”的记录问题,湖北武汉兆丰标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内蒙古赤峰晟源标致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虚假销售车辆!举报问题至今三年时间没有给予解决!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

东风标致数据统计:
投诉量3774
完成率为97%
回复率98%
满意度为78%
发表临时结果161
发表最终结果5783
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汽车投诉网[QcTsw.Com]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未经投诉人及汽车投诉网共同授权许可,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
进入小程序
关注公众号
投诉问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 - 2024 汽车投诉网粤ICP备12070654号 广州哲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