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刘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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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广汽传祺 |
投诉编号 | QT282850(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9-08-08 14:32:21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广汽传祺凯祺4S店 |
里程数(KM) | 38 |
购车时间 | 2019-08-06 |
车保状态 | 首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我这台传祺GS5SUV是2019.8.6在河源紫金县凯祺4S店购买的,购车后不到24小时,行驶里程大概50公里,ABS亮故障灯,经4S店检测系ABS泵坏了,而凯祺4S店在售车过程中,却隐瞒车辆自身制动系统的质量问题,置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于不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然凯祺4S店负责人面对消费者提出的更换车辆的合理诉求,不予回应理睬,无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