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15年5月4日在临沂陆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预订了一台雪铁龙爱丽舍2014款手动1.6l汽车,并预付了3000元定金,签订订车协议时没有商谈绑定汽车商业保险在此4s店购买。但于5月7日到店去提取新车的时候,4s店姓陈的销售经理拿出订车协议说必须要在店里购买商业保险,不然不能提车。但是订车协议在5月4日签署的时候没有注明商业保险一事,但在4s店看到的协议里面增加并手写了保险购买的一项内容。由于在签署完订车协议的时候4s店并没有一式两份,因此我们没有自己的那份协议。因为这件事情4s店的陈姓经理与我们发生了争吵,闹的很不愉快。车也没有提成,在其后的两个月里4s店只是有两次销售人员打来电话要求我们提车,但是保险还是要在店里购买,在7月29日销售人员告知我们订车协议马上会在8月4日到期如再不提车,协议作废同时定金不予退还。我们不同意4s店的做法,要求与他们沟通退还定金,但是不予理会。已投诉到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会,暂时没有结果。因此希望透过投诉网帮助追回定金。使消费者权益得到维护,同时让一个对雪铁龙品牌汽车非常有好感的爱好者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