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是9月初提车,挂上临时牌,4S店的人员检查完交车给我们,车主是我父亲叶暖林,9月18日,我们一起回4S店拿铁牌(他们帮办),当时发动机的黄灯在4S店门口路段的时候亮了,我们进去顺便就叫4S店帮忙检查,他们说发动机水箱盖歪了出水,导致发动机出问题,是属于人为,要我们负全责。当时我们就蒙了,这个4S店检查好车子交给我们,我们又没动过车头里的任何硬件,他们就果断说是我们人为造成,并要我们负全责,我要投诉他们卖的汽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同时侵犯我们消费者权益。东莞市莞樟路富竹山路段的东风南方莞樟专营店,工商到场调解期间,一个能说话的负责人都不敢出来,说我们人为造成问题,叫他出个盖公章的鉴定都不敢出,还美其名说要我们自己去找鉴定,他们不找鉴定,而且说只承担50%工时费,和10%的硬件费,工商局被逼停止调解。车子买了只用了10几天,放在4S店一个多月了,难道这就是中国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