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宋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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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现代 |
投诉编号 | QT316198(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3-02-22 22:51:03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河北天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购车时间 | 2014-08-15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本人于2020年11月6日,因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通过保险在河北天松(北京现代4S店)进行车辆维修。于2023年1月发现左前灯发黄发裂,经咨询专业机构怀疑为是翻新件,遂到河北天松店进行询问。经过翻查维修记录单,发现记录单上的内容与实际维修内容不一样,且出入较大。经与保险公司联系,发现保险公司账单也与河北天松店的维修记录单不一样,且4S店的维修记录单里的配件未安装到我的车上。河北天松店涉嫌消费欺诈和骗保等行为,并严重影响我的车辆安全和二手车价,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后4S店仍未与我联系,并且北京现代售后客服以厂家客服中心及时致电客户了解客户反馈车辆问题,经确认客户所述特约店已于2021年退网,由于客户诉求较高,区域针对客户问题正积极沟通中,一个月解决不了问题。客户诉求较高也就是你们有问题,客服在我主动联系投诉之后,给予的解决方案是维修灯,但是不能给予说明灯为什么会这样的一个答案。我诉求是按照法律法规,涉及以次充好的消费欺诈按规定赔偿,涉及非法侵占的按法律法规追求责任。并对为什么维修记录单和保险公司和实际不符的情况,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