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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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小鹏汽车 |
投诉编号 | QT312954(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2-09-09 19:15:52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沧州小鹏汽车销售 |
购车时间 | 2021-09-03 |
车保状态 | 保修内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在官方app上无任何关于充电卡扣费明显提示的情况下,本人一张充电卡剩余19度电去充电,本以为充完剩余电量后会自动由下一张卡代扣。但没想到小鹏汽车却在未告知车主的情况下将19度电余额用光之后非但没有停止充电,还继续以充电收费的情况继续充电,导致车主无故担负高额充电费用。后续客服联系车主,车主提出有另一张卡扣费被拒绝,厂家自身充电扣费逻辑混乱造成损失,却由车主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