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窦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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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大众 |
投诉编号 | QT277444(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19-02-03 17:59:22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一汽-大众晨阳和众 |
里程数(KM) | 43000 |
购车时间 | 2015-05-31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2019年1月17日凌晨四点半左右,我停在自家车位上的15年大众宝来轿车发生火灾,消防队将火扑灭,公安部门也派人到场勘察,但车己基本损毁。经调查,可以排除人为因素,起火点位于发动机舱内部,且该车是在冬天己停放超过10小时,车电源开关己经关闭,可以基本认定为车内部电路问题导致起火。 发生火灾后,我们第一时间通知厂家,希望得到赔偿,厂家委派石家庄晨阳众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人员前来处理,进行了拍照走访。 该车是2015款时尚手动型大众宝来轿车,我于2015年5月31日以8.7万元购买,购车发票上销售者为石家庄晨阳众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3年多时间里一直在保定市轩宇昆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保养,未发生过故障,至被烧毀时己行驶43000公里左右。 晨阳众和4S店对我赔偿诉求,推诿塞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