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汽车投诉网收到一宗这样的投诉,标题是“我买的不是车,而是买个老爷”,这是一宗来自杭州市熊先生的投诉,熊先生称自己的力帆720从购买至今,坏了不知道多少次了:从2014年4月22日购买的时候油泵就坏了;换完油泵开了1800公里发动机坏了,打不着火,音响系统断电故障;维修好过了几天车钥匙断裂;接下来转向灯一直亮,换了BCM;间隔一天,日行灯一直亮又换了BCM;间隔两天,车主打右转向灯,却是左向灯亮,然后又失灵,这样的情况时而有时而又正常。换做是哪一位车主,都觉得这是摊上麻烦事了,而且天天在这种惊心动魄的情景下开车,还敢开的吗?
投诉编号:
QT85441
对于爱车接二连三出现故障,小编建议车主可根据汽车三包中,同一故障连续修理5次可要求退换车的规定来维权。另外,车主也可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的规定,要求厂商举证汽车质量可靠,如无法举证,则可走法律途径。
针对本案例,找法网“大家都在问”栏目组也发表了他们的看法。栏目组认为,如车主反映情况属实,则此车的整车质量实在不敢让人恭维,车主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以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
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的蔡明红律师认为,本案中的熊先生与汽车公司成立汽车买卖合同,熊先生按约支付了车款,但对方交付的汽车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这严重的影响了熊先生正常使用汽车,其购买汽车的目的不能实现。
综上,汽车销售公司的行为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熊先生据此,可要求解除与之的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购车款,支付维修款及赔偿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