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陈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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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宝马 |
投诉编号 | QT291177(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0-07-30 10:04:21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南京宝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购车时间 | 2017-10-15 |
车保状态 | 首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1、2017年10月左右购车,2017年12月撞车子右上面保险杠及大灯周围进店维修。 2、2020年先后在宝宁店内进行小保养及大保养,大保养时间2020年6月14日,此时宝宁保养前检查车子完好,接下来一周间断性暴雨,6月20日偶然发现右侧大灯起雾进水,6月14日至6月20日发现问题期间车子无事故发生,与店内联系要求进店检查。 3、7月8日进店处理车子其他问题,一并检查大灯,拆除保险杠后发现大灯裂缝,宝宁承认车子外漆面无任何碰撞伤痕,但坚持大灯内里破裂是由我驾车时挤压造成。
外漆面无伤痕且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故的情况下,如宝宁坚持裂缝由挤压造成请找出我车子外立面受伤证据,给出着力点,否则从逻辑上宝宁的这种“隔空打牛”、“无影掌”说法是矛盾的,说不通的,宝宁无法提供此证据。 宝宁目前强词夺理要求我自证6月14日至6月20日期间车子没有发生过事故,作为消费者觉得是对我们人格的质疑,现要求宝宁秉承事实,质保期内免费更换右侧自裂大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