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4月13日购入北汽新能源汽车EX360,2019年4月3日要求该公司履行义务,出具该车辆中央财政资金拨付的证明,供我领取地方财政补贴。地方财政要求2019年5月31日前上报,期间数次联系该公司未果。后诉至12315平台,编号1110115002019052248824147,经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后协商,我向当地财政先行备案,后等北汽新能源将资料补齐后再领取当地财政补贴。2020年5月再诉至12315平台,编号1110122002020052520407440由于北汽变更注册地,由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管理局受理后,北汽新能源仍未履行其义务及承诺,反复推诿至4S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