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 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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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 | 五菱 |
投诉编号 | QT288983(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车型 | |
投诉时间 | 2020-05-13 09:24:18 |
投诉地区 | |
4S店名称 | 菏泽正大高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里程数(KM) | 74 |
购车时间 | 2020-05-08 |
车保状态 | 已过保 |
诉求 | |
投诉问题 |
5月8日购车,5月9日在上牌过程中发现左后方轮胎有三道裂口,随机与店内焦经理联系并同意更换轮胎。因车辆轮胎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无法正常行驶故更换备胎,在更换过程中发现问题轮胎的品牌和胎纹与车上其余4条轮胎(含备胎)完全不符。
我们于5月9日发现问题后立刻到店协商解决,该店总经理董经理接待,协商无果,并告知因店内员工下班,明早给予答复解决。5月10日再次到店,与销售经理焦经理协商无果,协商过程中被告知店内会向厂家反映问题,并且会追踪店内和物流问题,调查问题出处。因周日厂家不上班为由被劝离,并明确告知等周一提报厂家等回复意见。
5月11日再次到店,总经理董经理告知厂家已于昨日下午以邮件形式回复,并且出示了回复邮件,但所谓的回复邮件内容是厂家下发的系统投诉工单,并非厂家技术回复邮件。以投诉工单当做厂家回复为由,搪塞客户,再次欺骗欺诈客户。截至目前,4s店内没有正面解释和解决问题,并且没有任何向厂家申请技术鉴定的动作流程,并且明确被告知与厂家联系沟通打厂家400电话就可以了,一直在冷处理不正面解决客户问题,一直在逃避问题,敷衍消费者。
5月11日下午再次沟通,总经理不能明确本次问题原由,并表明pdi检测在车辆交付客户之前没有对轮胎进行详细检测。多次推诿客户,并且董总经理和焦销售经理多次明确说明客户可以通过自己的渠道进行维权。5月12日多次拨打厂家400电话,被告知厂家和店内给予的处理答复意见是更换轮胎一条,对此解决结果不能接受,事发4天截止现在没有任何一方就问题发生原因给予一个的答复。
5月11日已拨打12315投诉到高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完投诉电话后,被焦经理带至办公室,继续冷处理。一个新车的1条轮胎的品牌和胎纹和其他轮胎完全不一样,并且有伤痕。胎纹的不同使得汽车在行驶中的磨损程度不同,首先对轮胎本身有影响,还会造成汽车的刹车阻力不一致,对汽车本身有很大的损害。当汽车在高速行驶需要急刹车时,轮胎的不同可能造成受力不均,反而可能造成交通事故。
汽车轮胎花纹不一样,那么轮胎的摩擦力就会不一样而且排水能力也会不一样,这样对行车安全有一定影响。直接威胁驾乘人的生命安全,难道我们消费者的性命就这样应该被商家玩弄吗?现向媒体各界寻求帮助,依法维权。综上所述,如有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